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00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中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罗惠霞教授课题组 高薪诚聘博士后和副研究员

[复制链接]

8

主题

16

帖子

19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19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10-23 17:40: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罗惠霞教授课题组主要从事凝聚态物理及无机固体新化合物的开发。属于固体物理、无机固态化学、材料、催化和能源交叉学科,近期研究方向主要包括新型超导、拓扑、拓扑量子催化材料的设计制备与性能调控。因课题组发展的需要,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博士后和研究员系列人员。

一、拟招聘人员岗位要求
1.     具有凝聚态物理材料(尤其超导或拓扑材料)合成背景,最好熟练操作PPMS,掌握生长单晶技术;
2.     具有TMD纳米材料合成背景,最好熟练操作气相色谱或电化学平台;
3.     具有无机膜(透氧或透氢膜)制备与性能调控研究背景,掌握使用气相色谱分析仪;
4.     能够独立搭建相关实验设备。

二、岗位招聘条件
1.海内外博士;
2.需有独立开展科研研究的能力、辅助指导研究生,已经取得相当的研究学术成果(其中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不少于3篇,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
3.有良好的英文阅读、交流以及写作基础;
4.勤奋好学,能潜心钻研,积极主动,有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5.身心健康、性格开朗、乐观。

三、相关待遇
1.(a)学校博士后:基本工资年20万+单位五险一金+绩效奖金0-10万,提供住房,子女入学等;;(b)“博新计划”博士后:年薪30万+单位五险一金+绩效奖金0-10万,提供住房,子女入学等;(c)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博士后资助项目)”:年薪30万+单位五险一金+绩效奖金0-10万,提供住房,子女入学等;出站后继续在粤工作者可获得40万安家费。博士后出站,根据个人意向推荐竞聘更高级别岗位(教师和专职科研岗位)或推荐国外学习和工作机会。
2.特聘副研究员或研究员,按个人情况定岗,基础岗位工资14-30万+单位五险一金+效绩奖金0-10万,聘期三年,合同到期后可续聘或者推荐申请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者推荐到国内外其他高校工作。
诚邀有共同兴趣的科研工作者加入!申请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个人简历和申请信(着重论述科研经历、技能和个人发展规划,并注明可到岗时间)。邮件收到后24小时内回复,背景符合的申请者将由罗老师和其他专家电话面试。

联系方式:luohx7@mail.sysu.edu.cn (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导师简介:
罗惠霞,女,1984年7月生,中山大学“百人计划”教授,博士生导师。2019年度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019年广东省青年珠江学者入选者。2007年到2009年在华南理工大学王海辉教授(杰青、长江、洪堡学者)组学习,提前一年硕士毕业(获2009 年度“广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至2012年在德国莱布尼茨汉诺威大学物理与电化学所 Jürgen Caro 教授研究组学习,2012 年7月以“Excellent”成绩博士毕业并获化学博士学位获得理学博士学位。2012年应 Robert Cava 教授(美国科学院院士、英国皇家学院外籍院士)的邀请,在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化学系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2016年12月,作为中山大学“百人计划”急需人才青年杰出人才Ⅰ类引进回国,现任中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课题负责人,主要致力新型超导材料、拓扑材料、拓扑量子催化材料及其他无机固态新化合物的理论设计及实验合成。近年来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高校基本业务费重点培育项目、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多项,曾获“2018年度国际先进材料协会杰出科学家奖(IAAM Scientist Medal)”、入选“the Asian Scientist 100 list”;在PNAS,Nature Comm, Angew. Chem. Int. Ed.,Chem Mater,Chem Comm,J. Mater. Chem.: A,PRB 等学术刊物上发表SCI收录论文40多篇,应邀编著英文专著【Advanced Topological Insulators】 1 本,撰写英文章节 4 章;申请国家发明专利10项(已授权1项),受邀担任国际期刊Aspects in Mining & Mineral Science的副主编,Energy and Environment Research的 编委。

  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图片来源于网络,发布的文章仅用于材料专业知识和市场资讯的交流与分享,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任何个人或组织若对文章版权或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存有疑义,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版权声明|一起进步网 ( 京ICP备14007691号-1

GMT+8, 2024-4-24 19:43 , Processed in 0.084703 second(s), 3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