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遂宁市支持锂电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出台六大方面21条奖补措施,从鼓励锂电企业投资建设、支持锂电企业做强品牌、引导锂电企业创新发展、加快锂电服务平台建设、拓展锂电企业融资渠道、强化产业要素保障等方面,对锂电新材料产业进行倾斜,加快建设“中国锂电之都”,打造垂直分工、合理布局的千亿级锂电材料及其应用产业集群聚集区。 《政策》明确规定了奖补类型和奖补金额。对新落户遂宁的锂电企业、现有锂电生产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及首次进入全国前三且投产纳税3年以上的锂电企业、列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发展锂电总部经济的集团企业、储能电池进入通信领域的企业进行不同程度的奖励。对锂电生产企业牵头组建并新获得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新获得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新获得国家级、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都将进行奖补。对新创建为国家级、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新创建为国家级、省级特色产业基地的,分别给予奖励。支持县(区)、市直园区与甘孜、阿坝等锂资源所在地区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开发等深度合作或建设“飞地园区”。 《政策》还提出,要拓展锂电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锂电生产企业首发上市,引导各级金融机构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将锂电生产企业纳入全市“守信红名单”企业评选、给予贷款优惠等,支持锂电产业发展。市财政设立10亿元锂电产业发展基金,倾斜支持全市锂电产业发展。 《政策》强调,要强化产业要素保障,对县(区)、市直园区不能满足用地需求的市级以上重点锂电项目,统一调剂全市新增建设用地规划、计划指标,给予用地倾斜支持。将锂电产业发展所需的环境容量指标纳入市级统筹,用气用电优先满足锂电产业需求。对锂电生产企业每年新引进高学历人才,给予企业和人才双重奖补等。根据《政策》,纳入此次奖补体系的企业包括基础锂材料产业、锂电池关键材料产业及其他锂电配套产业和锂电池终端应用产业。 “锂电池”,是一类由锂金属或锂合金为负极材料、使用非水电解质溶液的电池。1912年锂金属电池最早由Gilbert N. Lewis提出并研究。20世纪70年代时,M. S. Whittingham提出并开始研究锂离子电池。由于锂金属的化学特性非常活泼,使得锂金属的加工、保存、使用,对环境要求非常高。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在锂电池已经成为了主流。 锂电池大致可分为两类:锂金属电池和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不含有金属态的锂,并且是可以充电的。可充电电池的第五代产品锂金属电池在1996年诞生,其安全性、比容量、自放电率和性能价格比均优于锂离子电池。由于其自身的高技术要求限制,现在只有少数几个国家的公司在生产这种锂金属电池。 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图片来源于网络,发布的文章仅用于材料专业知识和市场资讯的交流与分享,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任何个人或组织若对文章版权或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存有疑义,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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