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0年9月4日,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仍未收到交易对方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一期碳纤维生产线项目累计应支付的 11,000 万元预付款(含首期逾期未付预付款 6,000 万元,本期应付未付预付款 5,100 万元),合同生效条件尚未成就,后续合同何时生效及执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020年6月2日,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标《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碳纤维碳化生产线扩建项目》(项目招标编号为JLCTTC-20YQTHW1018)所需采购的碳纤维生产线,项目预估金额为3.70亿元。2020年6月12日,公司与招标委托方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国兴新材料”)签署了《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在具体约定一期价值3.70亿元的3条碳纤维生产线的交货期限、付款进度等内容的同时,还预订了二期2条碳纤维生产线。一、二期合计金额达6.80亿元(含税)。其中,一期金额3.70亿元(含税),将于合同生效后380日完工;二期金额3.10亿元(含税),工期待定,预计启动时间在2021年7月以后,以交易对方通知为准。 根据合同约定,一期碳纤维生产线总金额 3.70 亿元的 30%作为预付款,支付方式为:1)在合同双方盖章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 6,000 万元;2) 60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预付款 5,100 万元。即:吉林国兴新材料应在 2020 年 7 月 3 日前向公司支付一期项目的首期预付款 6,000 万元, 在 2020 年 9 月 4 日前向公司支付一期项目的剩余预付款 5,100 万元。 公司与吉林国兴新材料签署合同后,为推进合同的生效及履行,公司业务部门一直与交易对方沟通联系。期间,公司多次委派专人赴吉林与交易对方沟通协商,督促其尽快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2020年7月6日,公司书面致函吉林国兴新材料,函询其碳纤维生产线项目状况和下一步的计划安排,吉林国兴新材料至今未予明确回应。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吉林国兴新材料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首期预付款6,000万元(详见刊登于2020年7月4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2020-044的《关于碳纤维生产线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及本期应付预付款5,100万元。 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图片来源于网络,发布的文章仅用于材料专业知识和市场资讯的交流与分享,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任何个人或组织若对文章版权或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存有疑义,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版权声明|一起进步网 ( 京ICP备14007691号-1 )
GMT+8, 2024-4-25 06:00 , Processed in 0.161454 second(s), 4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