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丰城市政府于2021年6月8日签署了《投资合同书》和《投资补充合同》,经双方充分协商,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开发”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约定公司在丰城市政府辖区内设立合资公司(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并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锂电新能源材料项目。 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政府 乙方: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5万吨锂电新能源材料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乙方拟在甲方辖区设立的合资公司; 3、投资内容:乙方在甲方建设锂辉石提锂生产基地,形成年产5万吨碳酸锂当量的锂电新能源材料产能,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年产2.5万吨氢氧化锂项目,包括建设和生产相关的基础设施、厂房、辅助设施和员工宿舍,安全生产设备等; 4、投资金额:具体以实际项目投资为准。 (二)项目用地 1、乙方一期项目拟用地约250亩用于生产,地点位于丰城市高新区内,项目用地作为工业生产用地,出让期限为50年; 2、乙方全额缴清土地出让金后,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及不动产权证书,办理过程中涉及有关手续费、工本费及税费等由乙方承担。 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图片来源于网络,发布的文章仅用于材料专业知识和市场资讯的交流与分享,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任何个人或组织若对文章版权或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存有疑义,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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