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0日,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荆门高新区管委会”)基于良好的信任,本着发展、共赢、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意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签订了《战略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在荆门掇刀区投资建设年产104.5GWh的新能源动力储能电池产业园(含已建成产能11GWh、在建产能11GWh和拟再分期投资建设的产能82.5GWh),并根据生产需求引入锂离子动力储能电池配套产业;荆门高新区管委会为新能源动力储能电池产业园建设和锂离子动力储能电池配套产业的引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内容 (1)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荆门掇刀区投资建设年产104.5GWh的新能源动力储能电池产业园,并根据生产需求引入锂离子动力储能电池配套产业。其中,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荆门掇刀区已建成年产11GWh锂离子动力储能电池产能,在建年产11GWh的锂离子动力储能电池产能,拟再分期投资建设年产82.5GWh的锂离子动力储能电池产能(以下简称“新建项目”)。 (2)荆门高新区管委会为新能源动力储能电池产业园建设和锂离子动力储能电池配套产业的引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2、合作方式 (1)根据新能源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对新能源行业的战略布局和荆门掇刀区的生产要素条件,公司通过其注册在荆门掇刀区的子公司拟在荆门分期投资建设年产82.5GWh的锂离子动力储能电池产能的新建项目。公司在提升新能源行业影响力的基础上,在荆门掇刀区引入锂离子动力储能电池配套产业,实现原材料的稳定供应。 (2)为鼓励和支持新能源动力储能电池产业园的建设和发展,应公司诉求,荆门高新区管委会同意对于新能源动力储能电池产业园新建项目给予具有竞争力的支持政策,具体支持政策以甲方与实施项目建设主体签署的投资协议为准,但原则上未经公司同意,荆门高新区管委会提供的支持政策不劣于本协议的约定。 (3)对于公司在荆门掇刀区引入锂离子动力储能电池配套产业,荆门高新区管委会同意给予一定的支持,具体支持政策以荆门高新区管委会与引入的配套产业的相关建设主体另行协商。 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图片来源于网络,发布的文章仅用于材料专业知识和市场资讯的交流与分享,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任何个人或组织若对文章版权或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存有疑义,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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