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90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专家学者] 华南理工大学材料学院殷素红

[复制链接]

248

主题

251

帖子

259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259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3-28 17:58: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殷素红,博士,华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现为中国硅酸盐学会水泥分会理事、中国化学激发胶凝材料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建材协会副会长、广东省材料研究学会理事兼无机非金属材料分会秘书长、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材料类专业认证专家、广东省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指导委员会委员等。殷素红教授长期以来围绕绿色、低碳、材料制备新理论、新技术,主要从事水泥混凝土材料及耐久性、碱激发胶凝材料、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研究与教学工作。主持完成及在研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合作项目、面上项目、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广东省应用型专项及多项重点工程与企业科技研发项目在内的70余项科研项目,获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广州市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获授权中国发明专利21件,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及重要会议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被三大索引收录40余篇;主编专著1部, 参编专著1部。


殷素红
所在系所:        无机材料科学与工程系
职  称:        教授
研究领域:        高性能新型建筑材料
招生专业
材料学(无机材料方向) 材料工程
通信方式
通信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材料学院
邮政编码:        510641
办公地点:        14号楼206室
办公电话:        020-22236037
电子邮箱:        imshyin@scut.edu.cn
移动电话:        (保密)


教育与工作经历
1993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1996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硅酸盐材料专业,获工学硕士学位。1999年起在职攻读博士,2004年获工学博士学位。
1996年硕士毕业留校工作,任助教,1999年任讲师,2005年任副教授,2006年被批准为硕士研究生导师。2014年任先上岗教授,2015年任教授。2008年-2012年任无机非金属材料系副主任,2013年起任材料学院副院长。
现为中国硅酸盐学会水泥分会理事、中国水利学会化学灌浆分会委员、广东省硅酸盐学会理事及水泥与混凝土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材料研究学会理事兼无机非金属材料分会秘书长、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混凝土与预应力混凝土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指导委员会委员等。


科研与教学情况
主要从事水泥和混凝土材料、混凝土耐久性、碱激发胶凝材料、低品位天然资源与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节能墙材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碱激发碳酸盐矿胶凝灌浆材料结构形成和优化的基础研究”,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水泥产业低碳技术路线图研究”,广州市重大科技专项“夏热冬暖地区膨胀玻化微珠隔热防火砂浆关键制备技术”等。先后参加完成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低环境负荷型水泥及胶凝材料关键制备技术”,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新型地基灌浆无机材料的研制”,广州市建设科技项目“免蒸粉煤灰轻质墙体材料的研制”、“新型胶凝材料-碱激发石灰石矿粉地基灌浆技术的研究”,广州市科技攻关项目“多功能环保型建筑材料-土壤聚合物的研究与开发”等。


现主持的研究项目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荷国际合作项目“废弃物碱激发材料的凝胶结构形成与调控机制及其制备高附加值建筑材料的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转炉钢渣RO相形成的抑制、铁的还原及提高胶凝活性的基础研究”,广州市建筑节能专项“建筑废弃物再生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开发研究 ”,广州市建筑节能与墙体革新管理办公室专项“建筑废弃物再生骨料生产再生建材技术指引”等。在研项目经费逾300万元。


在混凝土耐久性研究、粉煤灰、矿渣及钢渣资源化利用、碱激发胶凝材料、节能墙材研究等方面取得了一些国内先进水平的成果。获中国发明专利15余件,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被三大索引收录30余篇。


承担本科生专业主干必修课程《水泥与混凝土工艺原理》及《水泥与混凝土综合实验》,选修课程《胶体与表面化学导论》;承担研究生选修课程《混凝土材料与结构耐久性》、《粉体表面物理化学》。(2017年3月3日修改)


  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图片来源于网络,发布的文章仅用于材料专业知识和市场资讯的交流与分享,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任何个人或组织若对文章版权或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存有疑义,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版权声明|一起进步网 ( 京ICP备14007691号-1

GMT+8, 2024-5-5 03:40 , Processed in 0.304567 second(s), 3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